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的报告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牡发〔2017〕16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东发〔2017〕18号)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依据国家、省、牡丹江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市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截至目前,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对应省级取消的行政权力已全部取消,省级下放到我市的行政权力已全部承接。按照《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牡编办发〔2018〕12号)要求,我市编办开展了二轮权责清单调整工作,调整后我市权力清单项目共计3501项,全部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
2.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制度建设,使全领域监管工作制度更加科学完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工作。继续优化登记流程,严格执行“统一受理、现场咨询、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全年办理内资、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437户,更换“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38户,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1591户。
3.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我省社会应急管理相关办法,重新修订了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10个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值守、加强应急演练宣教。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我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突出抓好生态环境治理和源头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机制不断完善,河道内非法采砂点全部清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全部搬迁关闭,农业废弃物治理成效初显,86个村建成废弃菌袋标准化集中堆放场,回收废弃菌袋9亿袋、废弃农药包装物65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18年,我市政府及政府办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6件,均履行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都设计了政策解读,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和本级人大进行了备案。二是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下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9号),对我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共涉及文件101件,其中:保留36件,修改2件,废止63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12号)已下发至各单位,并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我市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1.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公众参与决策平台,设有市长信箱、民意征集、便民热线、网民留言等专栏。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按照规定开展听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
2.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政府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签署重要合同等在提交集体讨论前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事项,坚决不上会讨论,不予研究制发。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市政府重大事项、重要决定、重要文件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后作出决定。2018年共召开10次市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了95个议题;共召开政府专题会议18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市通过严格执法,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随意化、不规范、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明显减少。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牡丹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东政法发〔2018〕4号),全市符合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行政执法单位已全部建立了“两库一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信息档案,实施单位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巡查力度。2018年,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中抽查了40个单位的260宗行政执法案卷,对案卷中执法主体、违法行为、依据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收支两条线等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单位限期整改。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2018年,市政府法制办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进行了清理,对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24个市直单位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市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使行政权力永远体现人民意志,永远接受人民监督,永远为人民服务。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我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都制定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各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向牡丹江市政府、广州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135件、政协提案和社情民意68件;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次。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各部门举报投诉热线电话44个,方便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8年,我市作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顺利通过了验收,改版了政府门户网站,创新了政务公开方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了政府行使行政职权透明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18年,我市政府及各部门注重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度提高。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2018年,我市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大事故。
2.加强信访工作。我市严格落实了领导接访日和包案制度,强化属事属地工作责任,加大矛盾解决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访缠访闹访行为。2018年,我市共受理群众来访案件781件3939人次,受理来电案件239件,受理网上信访案件233件。
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办案场所、装备保障、预算经费都按上级规定得到了落实。2018年,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全部办结。案件审理过程邀请了法律专家参与,提高了办案质量,行政复议公信力显著增强。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切实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保障抓普法。我市已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2018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文件,把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学法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确立宪法、党内法规为重点必学内容,分别举办了学习宪法、党章党规等培训班。同时,以重要节日为主题开展特色普法。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每个重大节点组织有关单位集中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
2.全面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2018年度,利用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9部与政府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培训人员包括市政府领导、各镇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通过会前学法,把学法内容和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既增强了学习的经常性和自觉性,又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的实践性。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今年,我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各镇和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主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共举办了两期培训班。邀请牡丹江市法制办的法律专家和我市法律顾问进行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操作等内容的培训,并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参加培训和测试的基层执法人员近600人。通过培训,大幅度提升了我市基层执法人员掌握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4.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市政府已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运行机制,2018年,我市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方案》(东政办发〔2018〕11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营造了政府及各单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2018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参与行政诉讼15件,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核16次,参与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33次。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我市落实了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到我市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制定下发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建立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形成了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了法治政府建设对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作用。
(九)“法治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牡丹江市关于“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安排,印发了《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东发〔2018〕11号)和《广州市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8〕7号),不断提高各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1.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法治建设年”活动要求,我市完善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裁量权等制度;强化诚信建设;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规范体系;严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严禁执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等无执法资格人员单独执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提高监管有效性;再造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增加网上办理事项;落实失信“黑名单”和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联合信用惩戒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深化“四零”创建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垄断猪肉市场等恶势力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煤、采砂等私挖乱采违法行为,关闭非法洗煤厂13处,拆除违法建筑、私搭乱建127处,不正当得利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公众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2.全面推进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为了贯彻落实《2018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总体部署,我市制发了《2018年广州市开展垄断行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大了宣传力度,共向企业和群众发放《反垄断法》宣传册500余份。通过畅通举报渠道、深入走访调查、规范市场行为等方式推进了我市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3.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为建设“态度热情、优质服务、纪律严明、执法规范”的执法队伍,市政府法制办制发了《关于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法发〔2018〕3号),引导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了窗口办事效率,塑造了让群众满意的窗口形象。
二、存在的不足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全市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不均衡,尤其是镇级比较薄弱;“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市将按照省、牡丹江市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力打造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决策能力。继续利用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机会开展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学习培训,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全面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使用力度,确保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政府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最优化,逐步推进审批业务“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在线办结”,提高审批效率。
(四)继续推进生态建设,为实现绿色发展夯实基础。加强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黑土地战略性保护。按时保质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任务。
(五)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建设法治广州。扎实推进“七五”普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宗教团体和人员的管理,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食品药品等领域监管,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加大镇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行政执法权向基层延伸。对市场监管、煤矿监管、国土、司法等专业性较强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因地制宜地采取分别派驻、一镇一派等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权向各镇延伸;对安全生产、环保、林业、畜牧、农机、农经等适宜由各镇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委托镇级政府组织实施。加强镇级行政执法力量,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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